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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企业、相关学校、街道文化站(中心):
为积极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挖掘街道、企业、学校的文化艺术资源和文化艺术人才,达到资源的共享共荣,进一步繁荣发展新区的群众文化艺术,提高文化服务的供给能力,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增光添彩,特决定举办无锡新区第二届“白玉兰”群众文化艺术幸福工程系列文艺大赛。具体内容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无锡新区社会事业局、企服局、教育局
承办单位:无锡新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各街道文化站(中心)
二、组织分工
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下发活动通知及保障活动资金。
新区文化馆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新区企服局负责对相关企业进行活动宣传发动组织。
新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内进行活动宣传发动组织。
各街道文化站(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社区、居民进行活动宣传发动组织。
三、参赛对象
1.凡在无锡新区工作或生活,年龄为18—45周岁(戏曲大赛不受年龄限制)的文艺爱好者(不含在校学生),个人或组合均可报名。主办单位将根据报名表中所附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或者劳动合同照片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
2.市级或市级以上专业院团、专职文艺工作者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3.参加新区首届“白玉兰”群众文化艺术幸福工程比赛并获得一等奖及二等奖的人员不能再参加本次比赛。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参加戏曲比赛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参加音乐、舞蹈、器乐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0日。
2.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参加比赛的,填写附件1—4中的相关报名表格,报名邮箱:wxxqwhg@163.com
(2)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参加比赛的,参赛选手资格由单位把关,填写附件5,加盖公章后将电子表报送邮箱:wxxqwhg@163.com
联系人:位丽辉 电话:85387717 逯俊宁 电话:81891012
传 真:85387717
五、大赛内容
1.声乐大赛:
(1)不分组,不分唱法。每位(组)歌手演唱歌曲一首,歌曲内容要求健康文明,歌曲形式不限;
(2)以原创歌曲参加比赛的选手可适当加分;
(3)演员演出服、化妆、伴奏带以及其他与演出有关的用具自备。
2.舞蹈大赛
(1)舞种不限。表演形式可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除体育、健身类、广场舞)等;
(2)每位(队)选手表演一个节目,以节目为参赛对象;
(3)演员演出服、化妆、伴奏带以及其他与演出有关的用具自备。
3.戏曲大赛
(1)不分剧种,选手任选唱段,传统、现代戏曲、戏歌或创作节目均可,参赛选手不能超过2人,演唱时间为3-8分钟;
(2)伴奏鼓励使用CD伴奏带,也可以使用乐队现场伴奏(乐队自带);
(3)提倡彩唱,选手选择能够充分展现自身唱、念、做、打功夫的经典唱段参赛。
4.器乐大赛
(1)不分组、不分器乐种类(钢琴不列入本次比赛范围),每位选手演奏乐曲一首,内容要求健康文明,时长不超过5分钟;
(2)参赛曲目自选一首(成品、创作均可),以原创作品参加比赛的选手可适当加分;
(3)曲目均以独奏形式,不得带有任何形式伴奏,乐器自备;
(4)演员演出服、化妆、伴奏带以及其他与演出有关的用具自备。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各门类按节目设金、银、铜奖,其中金奖5000元、银奖3000元、铜奖1000元。获奖名额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决定。大赛设优秀组织奖、组织奖,根据单位组织参赛情况颁发证书。
七、相关说明
1.戏曲大赛初赛时间在8月上旬,声乐、舞蹈、器乐大赛初赛时间在9月中下旬,初赛地点在新区文化馆,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希望获得奖项的所有选手积极参加新区文化活动,与新区文化馆签订一份文化志愿者服务协议。
3.根据实际情况,分初赛和决赛,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最终参加决赛的节目数量。
4.不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新区社会事业局。
附件:
1.《新区第二届“白玉兰”群众文化艺术幸福工程声乐大赛报名表》
2.《新区第二届“白玉兰”群众文化艺术幸福工程舞蹈大赛报名表》
3.《新区第二届“白玉兰”群众文化艺术幸福工程戏曲大赛报名表》
4.《新区第二届“白玉兰”群众文化艺术幸福工程器乐大赛报名表》
5.《无锡新区第二届“白玉兰”群众文化艺术幸福工程程系列文艺大赛汇总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